宋筱清:漢藏文化交流對促進國家認同的積極意義

發(fā)布時間:2024-08-11 16:50:00 | 來源:宋筱清 | 作者: | 責任編輯:

盡管漢族文化和藏族文化、漢傳佛教與藏傳佛教存在差異,但漢地與藏地通過文化交流,最終形成了人心凝聚、團結奮進的強大精神紐帶。藏地,泛指我國版圖中以青藏高原為主要區(qū)域,以藏語為主要語言,以藏傳佛教為主要信仰的西藏及川、滇、甘、青四省藏族聚居區(qū)。漢地,泛指我國內地或中原地區(qū),指我國版圖中以漢語為主要語言的傳統(tǒng)漢族聚居區(qū)。

歷史經驗表明,在不同民族文明交流的過程中,不僅需要克服自然的屏障和隔閡,而且需要超越思想的障礙和束縛,更需要消除形形色色的偏見和誤解。民族的多樣性,文明和文化的差異不應是分裂和沖突的根源,而應是各民族交流與合作的動力與起點。

漢地和藏地的交流有著悠久的歷史。從松贊干布統(tǒng)一青藏高原伊始,漢藏兩地的政治、宗教、文化、經濟的互動和交流就一直不斷地進行著。

公元7世紀初葉,吐蕃王朝建立后,就與強盛的大唐帝國進行政治結盟,先后迎娶了唐朝的文成公主、金城公主,建立了與中原皇室的親屬關系。從此,中原地區(qū)先進的文化和技術大規(guī)模地傳入吐蕃。漢地出產的絲綢、茶葉等物品,逐漸成為藏族各階層人民的生活必需品,而吐蕃的牲畜產品和藥材等也大量流入漢族地區(qū),吐蕃的服飾和工藝、馬球運動等,曾對唐朝產生過重要的影響。

到了13世紀中葉,蒙古王子闊端與薩迦班智達在甘肅武威的涼州會盟,西藏正式納入元朝的直接行政管轄。元朝在中央政府中設立總制院(后改名為宣政院),任命藏傳佛教薩迦派高僧擔任帝師,掌管全國佛教事務和藏族地區(qū)行政事務。元朝的統(tǒng)一,結束了藏地長期的內部分裂割據局面,有力地促進了西藏經濟與文化的發(fā)展,繁榮了包括藏族在內的統(tǒng)一的多元的中華民族文化。元代漢地的建筑技術、造船技術、陶瓷工藝、雕版印刷技術等相繼傳入藏地,對西藏科技文化和經濟的發(fā)展起到了重大的推動作用。與此同時,藏傳佛教及其文化藝術也先后傳入中原,對中原的文化藝術也產生了重要的影響。

明朝建立后,繼承了元朝對藏族地區(qū)的統(tǒng)治,充分利用原有的施政基礎扶植藏傳佛教噶舉派帕木竹巴地方政權,明朝中央政府除在藏族地區(qū)設置衛(wèi)所,委任藏族僧俗首領外,還利用藏傳佛教在藏族地區(qū)的深遠影響,大力封授各派宗教領袖,推行僧綱制度,通過宗教加強中央政府對藏地的影響。在明朝對藏傳佛教領袖的封授中,以永樂年間封噶瑪噶舉派黑帽系活佛為大寶法王、封薩迦派首領為大乘法王、封格魯派高僧釋迦也失為西天佛子(宣德年間加封為大慈法王)最為重要,其次是封藏傳佛教的高僧為大國師、國師及禪師等。這些措施密切了藏地地方政權與中央政權的關系,使西藏出現了政治局勢穩(wěn)定、社會休養(yǎng)生息、文化長足發(fā)展的局面。

清朝定都北京后,繼承元明兩朝治理藏地的政策,五世達賴喇嘛1652年進京朝覲順治皇帝,他和固始汗受到清朝的冊封,明確了藏地地方與中央政權的隸屬關系。

在西藏多次出現統(tǒng)治階級內爭和外部侵擾時,清朝幾次派兵平息內亂、驅逐外敵,1727年起清朝在西藏設駐藏大臣,以后多次訂立章程,1751年確定由駐藏大臣和達賴喇嘛共同領導西藏地方的噶廈政府體制。清朝在西藏駐扎軍隊,設立驛站,派駐官員,征發(fā)差役,管理司法,對西藏地方政教上層封授官職爵位,還設立金瓶掣簽制度、攝政制度等,對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等清朝冊封的西藏大活佛的轉世認定和坐床事務進行管理,使中央政府對西藏的治理進入了制度化和法制化階段。

1775年,圖謀侵略西藏的英國東印度公司及英國軍隊向當時西藏實際的政教領袖提出簽訂通商等條約,六世班禪大師堅決反對,鮮明地表態(tài)說,“西藏是中國的領土”,所有軍政事務必須得到“大皇帝”的指示。他有力地回擊了侵略者的圖謀,因而備受乾隆皇帝贊賞。漢藏民族的上層交流在清乾隆時期以六世班禪朝覲為標志,達到了高潮。

鴉片戰(zhàn)爭以后,帝國主義勢力大舉入侵中國,并從西南邊陲侵入了藏地。清政府已無力維系中央政權與邊疆地區(qū)的主權關系,1888年和1904年,英國兩次武裝侵略我國西藏,西藏人民進行了堅決抵抗,在江孜保衛(wèi)戰(zhàn)中和侵略軍殊死搏斗,寫下了西藏人民反帝愛國的光輝篇章。

1905年,英國侵略軍進入扎什倫布寺,挾持并強迫九世班禪赴印度會晤英國王子。九世班禪以“決不喪權辱國,慈悲為懷”為宗旨前往印度。在會見英王子時,侵略軍頭目狂妄地要求九世班禪行跪拜禮,九世班禪斷然拒絕:“我只在大皇帝前跪拜,其余不行?!痹谖溲b侵略未能達到目的的情況下,英國改變手法,進行了各種欺騙和挑撥,否認中國中央政權在西藏地方的主權,煽動西藏地方脫離中國,在帝國主義的培植下,西藏地方部分政教上層形成了一股分裂勢力,于民國初年中國中央政權更替、內憂外患并存之際,掀起了企圖把西藏從祖國分裂出去的“藏獨”逆流。民國時期,由于外國勢力插手涉藏事務,造成藏地地方政府內部矛盾加深,藏地局勢動蕩。1923年11月,九世班禪帶領少數隨從出走,北上尋求支持,與分裂勢力進行了長期的不懈斗爭,捍衛(wèi)了國家主權,使帝國主義和分裂勢力的陰謀始終未能得逞。

在國家建構和認同中,文化的共享是重要心理基礎和精神紐帶,共享的文化和宗教情感可以激起內心的共鳴,并相互產生同情和理解??v覽一千多年來漢藏兩地交流的歷史可以發(fā)現,伴隨著上層人士的交往,民間的經濟、文化、宗教交往也逐步走向深入,從陌生到熟悉,從生疏到認同,已經逐漸在不同語言文化間建立了一種信任和認同。特別是鴉片戰(zhàn)爭后的百余年里,漢藏兩地的佛教領袖和佛教徒建立了一個以泛亞洲佛教觀念為基礎的,漢藏佛教一體化的共享的“中國佛教”概念,在戰(zhàn)亂與苦難的現實世界中營造出一個共同的精神家園。

藏地的九世班禪、諾那呼圖克圖、喜饒嘉措、七世章嘉活佛等藏傳佛教大德,漢地的太虛、大勇、法尊、能海、觀空等漢傳佛教高僧們及漢族居士在漢藏兩地頻繁互動,在民族間架起了一座橋梁,彌合了民族差異和利益追求,成為重要的、關鍵的決策背后的心理背景和情感基礎,遏制了分離的力量。

從這個意義上可以說,文化共享與國家認同密切聯系,二者互為因果。文化上的背道而馳,是分裂主義的原動力,只有培育和增進同質和共享的文化,才是實現國家認同和民族團結的根本方法。

中國是一個統(tǒng)一的多民族國家,西藏地區(qū)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藏族是中華民族大家庭中的重要一員。自古以來,藏民族在與嚴酷的自然環(huán)境斗爭中創(chuàng)造了自己燦爛的文化,豐富了中華民族的傳統(tǒng)文化寶庫,對中國乃至人類文化都作出了積極的貢獻。特別是藏傳佛教通過建筑、壁畫、唐卡、堆繡、金銅泥石酥油造像、彩砂壇城繪制、建筑木雕等多種傳統(tǒng)藝術形態(tài)表現宗教思想,通過不斷完善、發(fā)展與傳承,且吸收地域文化的特色,造就了藏傳佛教藝術燦爛奪目的顯赫地位。

綜上所述,加強漢藏兩地之間的民族文化及藏傳佛教文化藝術的展示和交流,既可以滿足人民群眾對文化多樣性的需求,又可以用富有西藏文化特色的物質文化和非物質文化成果展現國家對西藏文化和藏傳佛教文化藝術的保護與發(fā)展。更重要的是,文化的認同能夠有效促進民族團結和宗教和諧,增強民族凝聚力,激發(fā)愛國熱情,是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重要切入點,也是促進藏傳佛教中國化的得力抓手,對藏地的繁榮穩(wěn)定和經濟跨越式發(fā)展有著極為深遠的意義。

(來源:微言宗教,原載于《中國宗教》雜志2024年第6期,本文系中國藏語系高級佛學院“佛教教義教規(guī)中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及其現實意義”課題階段性成果,作者宋筱清為中國藏語系高級佛學院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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