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藏傳佛教傳統(tǒng)主屬寺稱謂考析
公元11世紀,通過上路弘傳和下路弘傳以及其他區(qū)域的復蘇,藏傳佛教迎來了其后弘期時代。在后弘期開始的過程中,藏傳佛教的復興方式和傳播渠道逐漸趨于多樣化,基于拜師傳承、修持教法、所依經(jīng)典等方面的不同,開始形成了教派。截止到15世紀格魯派興起前,藏傳佛教的主要教派如寧瑪、噶當、薩迦、噶舉等教派早已形成,而且有些教派已經(jīng)經(jīng)歷了幾個世紀的興衰。寺院之間的主屬寺關系,隨著后弘期各教派形成而形成,成為各教派在傳播自己的教法教義、擴大自己的寺院分布區(qū)域、傳承自己的教法傳統(tǒng)等方面最有效的途徑之一,從此,所謂主屬寺這種稱謂也在各教派的歷史文獻中頻頻出現(xiàn)。
對于主屬寺的稱謂,在現(xiàn)代相關詞典中也做了一些解釋。比如在《藏漢大辭典》中對主屬寺相關稱謂的解釋是這樣的:??????? ???????????????????????????????????主寺,領有若干小寺的大寺廟[1]。??????? ???????????????????????????????????????????分寺,大寺廟下所屬的小廟[2]。???????? ??????????????????????????????????? ????????????????????????????????????????????????????????屬寺,由主寺派人管理的僧人,屬寺須按主寺的清規(guī)辦[3]。????? ????????????????分支,從一個主體分出的部分[4]。
15世紀格魯派興起之后,傳播過程中很快形成了主屬寺的關系模式,格魯派迅速有效地從西藏腹地向其周邊傳播開來。格魯派的主屬寺關系,與其他教派在歷史上形成的主屬寺關系,既有相同點,又有不同特點。主屬寺關系的稱謂,在格魯派的教法源流中也有記載,各種文獻對其內(nèi)涵也有直接或間接的解釋。
藏文文獻中主屬寺的稱謂出現(xiàn)很多不同的寫法。其中?????????是主屬寺的總稱,對于這個總稱在各文獻中的叫法是一致的;另外,稱謂一致的還有??????即母寺。關于子寺的稱謂,出現(xiàn)了多種寫法,可分為兩類稱謂系統(tǒng),第一類為??????-????????(???????)-?????-???????的稱謂系統(tǒng),其意思可直譯為母寺—子寺—予分寺—再分子寺;第二類為???????-????????-???????-??????????-???????????的稱謂系統(tǒng),其意思可直譯為母寺—子寺—孫寺—曾孫寺—玄孫寺,這一稱謂系統(tǒng)是完全擬人化,把主寺比喻為一個母親,其各層級的分寺分別以子、孫、曾孫、玄孫等來命名。
成書于1698年的《格魯派教法史——黃琉璃寶鑒》(第司·桑結嘉措著)和成書于1748年的《松巴佛教史》(松巴堪欽著)、成書于1834年的《安多政教史》(智觀巴·貢去乎丹巴饒杰著),是關于格魯派在17、18、19世紀傳播發(fā)展的歷史文獻,其中多處提到了上述主屬寺關系的稱謂。
如《格魯派教法史——黃琉璃寶鑒》中有這樣的記載:“???????????????????? ??????????????????????????????????????????????????????????????????????? ????????????????????????????????????????????????????????????????????????????????????? ???????????????????????????????????? ?????????????????????????? ????????? ????????????????????? ???????????????????????” [5](丹羅新寺,是由來自哲蚌寺羅賽林的僧人木雅丹培尼瑪修建,其子寺為扎宇托孜,由木雅甘丹曲林之活佛兼管。村中小寺離密宗學院近,其僧源前往甘丹寺、哲蚌羅賽林、色拉寺等深造,現(xiàn)有八十位僧侶。)又記載:“????????????????????? ??????????????????????????????????……?????? ???????????????????? ????????????????????”[6](屬于贊布寺的子寺,與珠古寺的修建者來自不同的寺院,屬于密宗派,現(xiàn)有僧侶二百余人。)
在《松巴佛教史》中有這樣的記載“??????????????????????????????????????????????????????? ????????????????????????????????????????????????????????????????????????????????????????????????????????????????????????????????????????????????????????????????????????”[7](南部的慈利靜房和弘善寺等,屬于木爾干活佛管轄,原屬于龍合寺的子寺,現(xiàn)在脫離出來,賽支寺變?yōu)槠鋵偎?。?/p>
在《安多政教史》中記載:“??????????????????????????????????????????????????????????????????????????????????? ?????????????????? ????????????????? ???????????????????????????? ?????????????????? ?????????????????????????????????? ??????????????? ?????????????????????????????????????? ??????????????????????????????????????……”[8](在瑪爾昂五部有噶丹嘉措尊者的三處寺院之一扎西曲宗寺,尕讓塔爾哇林寺、文都大寺、中庫寺密宗道場、夕昌古寺、古雷扎倉寺及其十二座子寺。冬日雍措湖,在它的附近有拉隆白朵靜修處,還有達隆達爾杰林寺及其支寺等。)
另外在《隆務寺志》中有這樣的記載:“???????????????????????????????????????????????????????????????????????????????????????????????????????????????????????????????????????????????????????????????????????????????????????????????????????????????????????????????????”[9](隆務活佛瑪爾瑪?shù)乃略?,以熱貢為主,發(fā)展成為甘丹曲林等子寺、孫寺、曾孫寺、玄孫寺,出現(xiàn)無數(shù)個大大小小的講修寺院,猶如眾星環(huán)繞明月。)
二、傳統(tǒng)主屬寺關系中的兩種結構模式
在對主屬寺關系中的層級結構模式?jīng)]有進行分類之前,了解不同類型的藏傳佛教的宗教場所尤其是格魯派的宗教場所是非常有必要的。在現(xiàn)實生活中,大家習慣性地把藏傳佛教的所有宗教場所稱之為寺院或寺廟,這是對藏傳佛教宗教場所的具體功能、存在形式、象征意義等缺乏認識的一種表現(xiàn)。其實,從歷史層面而言,藏傳佛教的宗教活動場所大多數(shù)不是很短的時間內(nèi)很快成為現(xiàn)有規(guī)模的,即藏傳佛教的宗教場所,其規(guī)模形成有一個歷史的發(fā)展過程,其中有可能經(jīng)歷過現(xiàn)在要講到的藏傳佛教的幾個不同類型的宗教場所形態(tài)。根據(jù)對藏傳佛教尤其是格魯派宗教活動場所的考察和分類,基本上可以分為以下幾個類型:寺院(可分為講經(jīng)院、禪院)、日朝、噶爾卡、扎倉、參康、拉康等。因為其類型不同,在格魯派主屬寺關系形成中所扮演的角色也不同。主寺的形成,往往與宗教場所分類中所謂寺院相關聯(lián),而屬寺往往從其他幾個如日朝、噶爾卡、扎倉等宗教場所形態(tài)的形式擴展,但這也不是絕對的。
從層級結構而言,歷史上格魯派在青海的主屬寺關系中形成了兩種模式,即二級結構模式和二級以上結構模式。所謂的二級結構模式,是指在一個主寺或中心寺院下轄數(shù)個屬寺,而這些屬寺下面,再沒有子寺的主屬寺關系,這種關系模式按照藏傳佛教自身傳統(tǒng)而言,應屬于只有母寺和子寺隸屬關系的寺院;所謂二級以上結構模式,是指在一個主寺或中心寺院下轄數(shù)個屬寺的情況下,其屬寺中有些寺院下面還有其子寺,形成了層級結構上的多層次形態(tài),這種主屬寺關系按照藏傳佛教自身傳統(tǒng)而言,應屬于所謂的母寺下面有子寺、子寺下面有孫寺、孫寺下面還有曾孫寺等寺院的模式。
1.二級結構模式。從內(nèi)部教法傳承性上而言,青海藏區(qū)的格魯派寺院,大部分屬于西藏三大寺或扎什倫布寺的子寺,因為從教派傳承、教法系統(tǒng)、僧人學經(jīng)渠道等因素來分析,青海境內(nèi)的格魯派寺院尤其是那些規(guī)模和影響較大的寺院,均與格魯派稱為“格魯母寺”的這幾座寺院有千絲萬縷的聯(lián)系。避開這一問題,僅就看青海境內(nèi)的格魯派主屬寺關系模式,其中,二級層級結構模式是格魯派在青海藏區(qū)主屬寺關系模式中最為常見的一種?,F(xiàn)就以大通縣境內(nèi)的廣惠寺作為個案,用層級圖標如下:
屬于二級層級結構模式的主屬寺系統(tǒng),在青海境內(nèi)還有:蓮花臺屬寺系統(tǒng)、龍合寺(塘爾恒寺)主屬寺系統(tǒng)、弘善寺主屬寺系統(tǒng)、卡地喀寺主屬寺系統(tǒng)、才旦寺主屬寺系統(tǒng)、文家寺主屬寺系統(tǒng)、瞿曇寺主屬寺系統(tǒng)、羊官寺主屬寺系統(tǒng)、文都寺主屬寺系統(tǒng)、古雷寺主屬寺系統(tǒng)、俄合薩寺主屬寺系統(tǒng)、隆務寺主屬寺系統(tǒng)、拉莫德千寺主屬寺系統(tǒng)等等。
2、二級以上層級結構模式。產(chǎn)生這種層級機構模式的最直接原因有兩點:一是主寺規(guī)模很大,下轄的寺院數(shù)量眾多,分布范圍較廣泛,其中有些屬寺衍生了自己的子寺;二是由于歷史發(fā)展的機遇或其他原因,屬寺的規(guī)模和影響開始擴大,逐漸成為一片區(qū)域內(nèi)的中心寺院,產(chǎn)生了很多屬寺。湟水流域的佑寧寺系統(tǒng)是這一層級結構模式的典型。歷史上,佑寧寺堪稱“朵麥藏區(qū)所有設有講經(jīng)院的寺院之母寺”[10],下轄很多屬寺,尤其是其屬寺夏瓊寺和卻藏寺,后來逐漸成為青海藏區(qū)的大寺,派生出來很多“孫寺”,甚至“曾孫寺”。
三、傳統(tǒng)主屬寺系統(tǒng)形成的內(nèi)在原因
藏傳佛教寺院,尤其是格魯派寺院的主屬寺系統(tǒng)的形成,除了外在政治、經(jīng)濟等因素之外,最主要的原因涉及其內(nèi)在的一些因素。
1.主屬寺關系形成中“教”的因素
格魯派作為藏傳佛教歷史上最后一個形成的教派,其創(chuàng)立和發(fā)展興起有著特定的歷史背景和自身優(yōu)勢。單純從宗教本身的角度看,格魯派在當時西藏社會中能夠立足而且迅速在青藏高原廣泛的區(qū)域內(nèi)傳播開來,最主要的原因是當時諸教派中格魯派在教法教義以及對佛法的認識和修習方面所體現(xiàn)出來的優(yōu)越性。從傳播層面而言,格魯派的教法教義是宗教文化傳播中最核心的要素,也就是屬于核心思想,格魯派在傳播過程中其他要素均圍繞其教法教義而開展和形成的。對格魯派向青海傳播的歷史進行分析,我們也能夠得出同樣的結論,即格魯派以其教法教義方面的優(yōu)越性作為傳播的核心,使被傳播區(qū)域的信眾看到一個清新而充滿活力的教派,從而代替原有的各教派,迅速在青海藏區(qū)拓寬了其教派勢力范圍。
宗喀巴創(chuàng)立格魯派的過程中,是從強調(diào)戒律,整頓修佛次第開始入手的。在修學次第上,宗喀巴圍繞佛教教義的學習,把眾多繁雜的佛學經(jīng)典納入“三藏”和“三學”范疇,認為佛教正法,不外教證這兩種,即一切“教”的正法,盡攝于經(jīng)、律、論三藏,而一切“證”的正法,則攝于戒、定、慧三學中。從而,理順了顯密二宗之間的關系,主張僧人先顯而后密,應在廣學三藏的基礎上廣修三學,在這一次第上應按部就班,循序漸進,規(guī)定出了一整套嚴格而井然有序的學經(jīng)修習制度。為了實現(xiàn)宗喀巴的重整戒律和佛學次第方面的思想,格魯派在其發(fā)展過程中形成了嚴格的寺院管理制度和學經(jīng)體系。其中,在學經(jīng)方面,格魯派在其寺院中創(chuàng)建了以所學佛法內(nèi)容不同而分的各種扎倉或學經(jīng)院,如顯宗學院、密宗學院、時輪學院、醫(yī)明學院等,同時開創(chuàng)了甘丹赤巴制度,使格魯派的學經(jīng)制度更加趨于完善。格魯派的這種對佛法的認真、嚴格、持久的學習精神,使得佛教暫時從世俗的泥潭中脫離出來,還原了其本真,重新樹立了佛教在藏族社會中的正面形象。
格魯派的主屬寺關系形成中,“教”的因素同樣顯得非常重要。在青海修建的寺院中,有些寺院之所以成為主寺或中心寺院,而有些寺院成為主寺或中心寺院下轄的屬寺,其中“教”的因素是最直接的內(nèi)在原因。通過青海境內(nèi)的26座有屬寺的中心寺院的修建歷史,我們能夠看到這樣一個事實:這些寺院從最初的修建到后來規(guī)模擴大,影響加大,成為一個區(qū)域內(nèi)的中心寺院,產(chǎn)生很多屬寺,其中該寺院的修建者或者寺院中的歷代高僧大德的佛學造詣高,還有該寺院中設立學經(jīng)學院是一個關鍵環(huán)節(jié)。對一座寺院而言,開創(chuàng)學經(jīng)學院,標志著這座寺院從一個小寺院變成大寺院,成為傳承佛法尤其是格魯派教法的學習中心。開設學經(jīng)院,對寺院本身的發(fā)展有兩重意義,即一是因為很多有學習佛學知識愿望的僧人加入該寺,僧侶人數(shù)增加;二是因為僧侶人數(shù)增加,寺院規(guī)模進一步擴大,在這一區(qū)域內(nèi)的影響也隨之加大,向成為大寺院或中心寺院的方向靠攏。
比如,格魯派在青海境內(nèi)的26座主要寺院在歷史上共創(chuàng)辦了學修學院37所,其中顯宗學院18所,密宗學院9所,時輪學院6所,醫(yī)明學院5所。從上面羅列的事實看,學修學院的開辦對這些寺院的發(fā)展產(chǎn)生了舉足輕重的影響,并且通過這些學修學院,格魯派很好地貫徹了其創(chuàng)立者宗喀巴大師的佛學思想,寺院逐漸回歸到學習和修行佛法中心的原位上。經(jīng)過這些學修學院中不斷開辦的學經(jīng)活動,格魯派在青海的寺院中興起了一股學習五部大論的熱潮,從而出現(xiàn)了眾多優(yōu)秀的佛學人才,而且通過這些人的進一步傳播和推廣,格魯派教法在青海境內(nèi)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傳承、弘揚和發(fā)展??傊@一切可以說均歸功于格魯派嚴謹?shù)膶W經(jīng)體系和制度,歸功于這一新興教派在“教”方面顯示出來的強大的優(yōu)越性。這種優(yōu)越性不僅對青海境內(nèi)的格魯派大寺或中心寺院的形成有影響,而且對這些主寺下面產(chǎn)生更多的屬寺也有著輔助作用。
根據(jù)史料分析,青海境內(nèi)的眾多屬寺,成為某一主寺下轄的屬寺,其中最主要或直接的原因有三:其一,這一屬寺是由主寺創(chuàng)建者親自修建的;其二,這一屬寺是由主寺中的高僧或某一活佛修建的;其三,屬寺及其施主村落主動把寺院獻給某一大寺,從而成為其屬寺的。從這一層面而言,其中“教”的因素也是很明顯的。如主寺創(chuàng)建者親自修建的屬寺中,大多數(shù)屬于該主寺的禪修寺院,這種關系具體可以以隆務河流域的隆務大寺及其18座屬寺作為案例。隆務寺中設有顯宗學院、密宗學院、時輪學院,按照宗喀巴的先顯后密的佛學次第思想,完成了這些學修學院中的學習后,需要通過實際修煉中實證佛學的真諦,于是隆務寺的高僧們在隆務河流域先后修建了18座禪修寺院,這些禪修寺院便成為隆務寺的屬寺。另外,主寺中開辦的學修學院中培養(yǎng)出來的高僧,學有所成之后,一般情況下不會常年居住在寺院中,而是或受邀或主動前往其周邊的各個小寺,講經(jīng)說法,弘傳格魯派教義,成為這些小寺的主持或者教法上的上師。在他們的影響下,這些小寺在教法傳承方面逐漸成為該大寺的屬寺,日常法事、宗教活動和修習教程等方面,繼承了主寺的傳統(tǒng)。
2.主屬寺關系形成中“人”的因素
在主屬寺關系形成中,除了“教”的因素之外,“人”是最主要的內(nèi)在因素。人是文化傳播的發(fā)動者或者實施者,沒有人的傳播行為,任何文化不可能完成其時間或地域上的傳播。格魯派向青海的傳播,也是通過該教派內(nèi)部的歷代高僧和轉世活佛們的修建寺院、講經(jīng)傳法、廣受信徒、開拓范圍等積極的傳播行為,最終獲得了成功。這些格魯派高僧們是格魯教法的主人,也是傳承格魯派的中間環(huán)節(jié)和樞紐,無論在主寺或中心寺院的形成過程中,還是在主寺下面產(chǎn)生更多屬寺的發(fā)展歷史中,這些高僧大德們的影響是巨大的,具有決定性意義。
一座寺院的修建、發(fā)展,規(guī)模逐漸擴大,最后成為該區(qū)域內(nèi)的中心寺院,在這一歷史過程中“人”的作用凸顯出來。藏文歷史文獻中,涉及寺院志或教法源流時均會提及“人”,其中所有的歷史敘述都是圍繞“人”而展開的。一般情況下,一本較為規(guī)范的寺院志文獻,其結構大概是這樣的:寺院創(chuàng)建者的生平事跡(包括其歷代轉世活佛的歷史)、寺院歷代法臺的歷史、寺院學修學院創(chuàng)辦者及其歷代堪布的生平事跡。在這種結構中,我們可以看出格魯派向青海傳播過程中,這幾種身份的人是主要的傳播者,為格魯派的弘揚發(fā)展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由于他們的積極努力,一座寺院成為了格魯派的中心寺院,并從這些寺院中分離出來更多的屬寺,格魯派在更廣泛的范圍內(nèi)獲得了弘揚。這些人是格魯派教法的擁有者,也是傳播者,他們依靠自己高深的佛學造詣,修建寺院,創(chuàng)辦學修學院,繼承佛學傳統(tǒng),把一座寺院從無到有,從有到規(guī)模擴大,從規(guī)模擴大到形成眾多屬寺,使得格魯派寺院分布于藏區(qū)各地。在青海格魯派發(fā)展史上,出現(xiàn)過眾多的這類高僧大德,其中很多人因為對佛法事業(yè)尤其是格魯派教法事業(yè)方面做出了卓越貢獻,被追認為活佛,形成了轉世系統(tǒng)。
(1)主屬寺關系形成中的寺院修建者
在青海境內(nèi),這些格魯派寺院的修建者是格魯派向青海的最初傳播者,有了他們的初傳播,修建具有格魯派傳承特點的寺院,并以此為據(jù)點,向周邊散布格魯派教法影響,才打下了后來成為這一區(qū)域內(nèi)格魯派大寺的歷史基礎。宗喀巴在西藏腹地創(chuàng)立了新興的格魯教派以后,尤其是在拉薩周邊修建了三大寺,開辦學修學院,開始大量培養(yǎng)格魯派佛學人才以后,宗喀巴的弟子和傳承者開始向西藏周邊的區(qū)域傳播格魯派,他們紛紛前往藏區(qū)各處,興建寺院,開展宗教活動。史料分析,從15世紀中期開始,從三大寺走出來的高僧前往青海等周邊藏區(qū)的數(shù)量逐年增加,這類人中,有些人的原籍是拉薩周邊的,在三大寺修習佛法,獲得各種佛學學位后,離開自己的故鄉(xiāng),遠赴其他藏區(qū),講經(jīng)傳法;有些人是來自周邊藏區(qū)的人,前往拉薩三大寺,學成而歸,在自己的故鄉(xiāng)傳播格魯教法。這些人中不乏自覺使命,主動前往離格魯派拉薩三大母寺相距甚遠的周邊藏區(qū)的人,也有些人是按照達賴喇嘛和班禪等格魯派最高上師們的授意,離開三大寺,前往周邊的指定區(qū)域,弘傳佛法的。從15世紀開始,青海境內(nèi)出現(xiàn)的主要寺院的修建者,按其籍貫,可以分為三類:
第一,來自西藏腹地的傳播者。這些從西藏腹地來的傳播者,在青海格魯派發(fā)展歷史上做出了很重要的貢獻。他們沒有來青海之前,就已經(jīng)是佛法學習方面的大成就者,名氣很大,是當時格魯派高層們最為欣賞的一些佛學人才和傳播使者。其中,有些人是被達賴喇嘛或班禪委派到安多藏區(qū)傳播佛法的,有些是代表達賴喇嘛前往京都聯(lián)絡清室的,他們肩負重任,是格魯派向其周邊傳播過程中的先鋒人物。有了這種特殊的身份背景,他們在青海藏區(qū)的傳播活動首先贏得了地方勢力的支持,并受到了朝廷的重視,從而獲得了信眾中的廣泛響應,他們修建的寺院發(fā)展迅速,影響很快提升,最后成為格魯派在青海境內(nèi)的大寺。比如,這樣的人物有贊布·頓珠嘉措[11]、金巴嘉措[12]、嘉色活佛敦悅卻吉嘉措[13]、三羅喇嘛桑杰扎西[14]等等。
第二,從拉薩學成歸來的本地傳播者。15世紀末至16世紀中葉,西藏三大寺和后藏的扎什倫布寺的學經(jīng)制度逐漸趨于完善,人才輩出,這幾座格魯派母寺在佛學方面的吸引力日益劇增,遠在青海藏區(qū)的格魯派信徒中開始有人不顧旅途遙遠,選擇前往這些西藏境內(nèi)的格魯派大寺接受佛法。后來,這類人也成了青海格魯派寺院的最主要的修建者。他們來自各自的故鄉(xiāng),少年或者成年時前往西藏三大寺修習佛法,學成之后回歸各自的故鄉(xiāng),開始在故鄉(xiāng)修建寺院,為格魯派向青海的傳播作出了貢獻。這類人中,有的是活佛轉世系統(tǒng)中的重要人物,有的是地方政治勢力或部落的家族成員,還有的是普通百姓家中走出的子弟等,他們像格魯派的創(chuàng)始人宗喀巴一樣,走過青藏漫漫路途,在西藏三大寺或者扎什倫布寺,或其他的格魯派主要寺院中,潛心修習,成為一代杰出的佛學人才。在青海主要的幾個格魯派主寺修建者名單中,一半的人是屬于從自己故鄉(xiāng)走出去,學成之后回歸的這類人,他們憑借自己在西藏三大寺等獲得的佛學造詣和很高的知名度,在故鄉(xiāng)修建格魯派寺院,頻繁進行佛事活動,擴大了其影響范圍。在主屬寺形成的歷史過程中,這類人也是其中的關鍵之一。比如,這樣的人物有加哇喇嘛桑洛巴根敦仁欽[15]、第一世藏班智達丹巴嘉措[16]、第三世拉莫活佛阿旺洛桑丹貝堅贊[17]、第一世夏日倉噶丹嘉措[18]等等。
青海境內(nèi)的格魯派主要寺院的最初修建者中,除了上述兩類人之外,歷代達賴喇嘛和班禪大師的作用也是巨大的。史料顯示,第三、四、五、七世達賴喇嘛和第四、六世班禪大師等對青海境內(nèi)的主要寺院的修建,也產(chǎn)生過直接或間接的推動作用。他們有時候取道青海時親自蒞臨某處,講經(jīng)說法,從而這一地方成了宗教上的神圣之地,后世的人們以此為基礎,修建寺院;還有兩位領袖在西藏遙控,授意其弟子在青海某處修建格魯派寺院。有了格魯派最高宗教領袖的支持后,這些寺院很快在青海有了地位,其影響也不斷擴大,成為某一區(qū)域內(nèi)的主要寺院。在青海寺院中,屬于這種情形的具體圖表如下:
(2)主屬寺關系形成中的歷代法臺
在青海,如果說格魯派寺院的修建者是其最初的傳播者,那么寺院中的歷代法臺(赤巴)是更廣泛深入地弘揚格魯教法的傳播者,也是繼續(xù)擴建該寺院,增強其影響,提升其地位的人。宗喀巴創(chuàng)立格魯派,在拉薩修建了三大寺,并逐步在三大寺中形成了比較完整的寺務和教務管理體制、系統(tǒng)的學經(jīng)和學位晉升制度以及活佛轉世制度,從而使格魯派的發(fā)展首先在制度層面有了保障。格魯派向青海傳播過程中,其傳播者基本上繼承了三大寺的一些寺院管理制度模式,其中法臺負責制為主的模式,在青海各主要寺院中一開始實行了一段時期,但隨著該寺院的歷史變遷,后來逐漸被由寺主活佛或寺院中的主要活佛系統(tǒng)來管理的模式取而代之了。
從史料分析,青海境內(nèi)的格魯派主要寺院的發(fā)展史上,歷代法臺們的貢獻也是顯而易見的。一般情況下,寺院的法臺由“該寺或寺外很有影響、經(jīng)濟實力雄厚、佛學知識淵博、宗教界有相當聲譽的高僧(多為轉世活佛)擔任。”[19]他們在擔任法臺期間,對寺院教務等方面的貢獻主要有以下四點:
一是在寺院中開辦學修院,講經(jīng)傳法,繼承和發(fā)展寺院中對教法的講、學、修事業(yè);二是修建寺院的各類建筑,擴大寺院的建筑規(guī)模;三是前往其他地方,修建新寺院,開拓格魯派的分布區(qū)域;四是形成了活佛轉世系統(tǒng),成為該寺院中的活佛之一,并在其他地方新建或收受屬寺。
關于上述這些,可以從佑寧寺的歷代法臺中的幾位杰出人物的簡介中能夠得到佐證:
第七世嘉色活佛端悅卻吉嘉措,是佑寧寺的修建者,也是該寺顯宗學院的開創(chuàng)者,而且是該座寺院的首任法臺?!栋捕嗾淌贰分杏涊d:他以佑寧寺為主,間接或直接參與十三座大寺和十三座禪修寺院的修建[20];
第三任法臺夏爾瓜讓噶舉平措南杰在位5年期間,相傳該寺寺規(guī)非常嚴格,講修制度十分嚴密,形成了大家公認的制度,而且他主持修建了幾座殿堂,并請人畫了很多唐卡,進一步擴建了寺院的規(guī)模[21];
第七任法臺章嘉扎巴奧賽,形成了該寺主要的活佛轉世系統(tǒng),即章嘉活佛系統(tǒng),其中多位轉世曾出任該寺法臺;
第十任法臺卻藏活佛南杰班覺,修建了卻藏寺,該寺成為佑寧寺的主要屬寺之一,也形成了卻藏活佛轉世系統(tǒng);也曾擔任過塔爾寺第五代法臺[22];
第一任法臺贊布·頓珠嘉措后來修建了湟水流域最主要的格魯派寺院——廣惠寺;也曾擔任過塔爾寺第七任法臺[23];
第十九任法臺土觀洛桑拉丹,后世形成了土觀轉世活佛系統(tǒng),成為該寺最主要的轉世活佛之一;
第二十三任赤欽羅哲嘉措,是甘丹赤巴第四十四任,出任該寺法臺后曾培養(yǎng)了塔秀卻將嘉措、巴州喇嘛洛桑奧賽、德千寺洛桑扎西等眾多高僧。
(3)主屬寺關系中的轉世活佛系統(tǒng)
早在格魯派之前,藏傳佛教已經(jīng)形成了活佛轉世制度。格魯派創(chuàng)立后,順應時代的潮流,針對當時的局勢,開拓了達賴喇嘛和班禪兩大活佛系統(tǒng),從此,在其發(fā)展歷史上形成了大大小小的眾多活佛轉世系統(tǒng),成為格魯教法傳承過程中的重要力量和隊伍。追溯轉世活佛形成的最初歷史時,不難發(fā)現(xiàn)這些被后世追認為第一世活佛的僧人們有個共同的特點,那就是佛學造詣很高,或者對格魯派教法事業(yè)的發(fā)展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格魯派向青海傳播的過程中,也形成了數(shù)量眾多的活佛轉世系統(tǒng),據(jù)統(tǒng)計,截止1958年宗教制度民主改革之前,全省轉世活佛系統(tǒng)有760余人[24]。其中,如前文所說,很多轉世活佛系統(tǒng)最初產(chǎn)生于這座寺院的修建者或者歷代法臺、歷代扎倉堪布、甘丹赤巴等身份中,他們有的轉世連綿不斷,一直延續(xù)到當今時代,有的中間斷了轉世,從歷史的長河中消失了。在青海,這些轉世活佛系統(tǒng)隨著歷史發(fā)展逐漸代替了寺院法臺的寺主位置,登上了寺主職位,成為寺院政教兩方面的主人,對寺院本身的興衰產(chǎn)生了很大的影響??v觀青海格魯派發(fā)展歷史,主要形成的著名轉世系統(tǒng)有:歷世章嘉、歷世敏珠爾、歷世賽赤、歷世東科爾、歷世阿嘉、歷世拉科、歷世土觀、歷世卻藏、歷世松布、歷世賽朵、歷世夏茸尕布、歷世嘉雅、歷世香薩、歷世卻西、歷世西納、歷世當彩、歷世夏日倉、歷世夏嘎巴等等。
在青海的格魯派主屬寺關系形成和發(fā)展過程中,這些轉世活佛系統(tǒng)也起了舉足輕重的作用。僅從主屬寺關系形成而言,轉世活佛系統(tǒng)的作用可以分為兩方面,即:一是新建或擴建主寺,提高主寺的影響和地位;二是開拓更多的屬寺。其中對主寺所起的作用與前文所講的歷代法臺們的作用基本相同,不再贅述,而開拓更多的屬寺方面的作用,可以用以下實例說明:
以佑寧寺及其屬寺作為個案,該寺在歷史發(fā)展中形成了幾位主要的轉世活佛系統(tǒng),即章嘉系統(tǒng)、土觀系統(tǒng)、松布系統(tǒng)、卻藏系統(tǒng)等。佑寧寺史稱有49座屬寺,而這些屬寺的形成與這幾位活佛轉世系統(tǒng)有著密切的關系,具體圖表如下:
綜合上面表格中所顯示的信息,我們能夠看出在屬寺形成過程中,主寺中的轉世活佛系統(tǒng)的作用是明顯的,他們通過修建、擴建、上任屬寺法臺、在屬寺中設立自己的官邸等行為,把一些規(guī)模相對較小的寺院變成了主寺下轄的屬寺。這樣的例子在青海主屬寺關系形成中有很多,不再一一例舉。
四、小結
格魯派向青海傳播的過程中,主屬寺關系也隨之逐漸形成,形成這種具有層級結構的隸屬關系的原因中,涉及寺院本身或宗教內(nèi)在的因素是“教”和“人”。
首先,“教”的因素是核心,格魯派開創(chuàng)了非常完整和系統(tǒng)的佛學教義體系和與之相關的完善的學經(jīng)制度,為了能夠在實踐層面把這些教法體系和學經(jīng)制度得以落實,格魯派在其發(fā)展歷程中逐漸形成了較為完整的寺院組織結構??梢哉f格魯派寺院的內(nèi)部結構和組織系統(tǒng)、隸屬關系,均圍繞“教”而形成。如因為先顯后密的傳統(tǒng)形成,寺院中也形成了顯宗學院和密宗學院,或者形成了講辯為主的寺院和禪修為主的寺院;又如因為顯宗教法歸類為五部大論,從而形成了各類扎倉中的不同層級的學經(jīng)班。這些學經(jīng)組織制度,格魯派向青海傳播時展示出了其強大的生命力和吸引力,在青海境內(nèi)的格魯派寺院中也獲得了很好的繼承和發(fā)展,各個格魯派寺院中紛紛修建講修學院,掀起一股對佛法教義的學習和實證的熱潮,吸引了很多出家者集聚在一起,僧人數(shù)量和規(guī)模逐漸龐大,在一定區(qū)域內(nèi)成為格魯派文化傳播的中心。于是,青海境內(nèi)的各主要寺院的分布格局基本形成,屬寺數(shù)量和分布區(qū)域開始擴大。主寺下轄屬寺的史料中,我們也能夠看出“教”所起到的作用。一座寺院成為某座大寺的屬寺,除了修建、擴建、獻寺等方面的理由之外,最根本的還是與格魯派教法所提倡的顯密兼修的這一精神有很深的關系,在諸多類型不同的屬寺中,大部分是主寺的修行場所或講經(jīng)場所,或者原前屬于主寺某位高僧閉關的一處山洞等,是從主寺中分離出來的一部分,而這種寺院層級或隸屬關系,恰恰符合格魯派學經(jīng)制度和寺院組織制度的基本精神。
其次,“人”的因素是關鍵,是“教”的因素的執(zhí)行者,沒有“人”的因素,“教”的因素便失去了意義。格魯派的興起與傳播、發(fā)展,均離不開在漫長的歷史中付出畢生精力的那些高僧大德和轉世活佛們。史料記載了這些偉大先賢們的卓越功績,他們有些從西藏腹地走向周邊藏區(qū)傳播格魯教法,有些從周邊藏區(qū)前往西藏腹地取經(jīng)歸來,無論如何,他們都最后投身于格魯派的傳播和發(fā)展事業(yè)。青海藏區(qū)的格魯派傳播歷史中,像這類“人”的因素隨處可見,不管是寺院最初的修建者、還是寺院學經(jīng)學院的開創(chuàng)者,或者是歷代寺院法臺和歷代轉世活佛,或者是各學經(jīng)院的歷代堪布等人,均對寺院的發(fā)展做出了各自的貢獻。在主寺下面產(chǎn)生眾多屬寺的過程中,是這些人暫離母寺,前去母寺周邊,新建寺院,講經(jīng)說法,開拓道場,開拓了諸多屬寺,并使得主寺影響力輻射于周邊方圓數(shù)里,甚至更遠的區(qū)域。
總之,格魯派主屬寺關系形成與發(fā)展歷程中,“教”和“人”的因素是其內(nèi)在的原因或動力,這種內(nèi)在因素與包括政治、經(jīng)濟等外在因素結合在一起,成為格魯派主屬寺關系在青海境內(nèi)形成與發(fā)展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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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張怡蓀編:《藏漢大辭典》[Z],北京:民族出版社,1993年12月,第2039頁。
[2] 同上。
[3] 同上,第1828頁。
[4] 同上,第2799頁。
[5] 第司·桑結嘉措:《格魯派教法史——黃琉璃寶鑒》(藏文)[Z],西寧:青海民族出版社,1991年,第294頁。
[6] 同上,第342頁。
[7] 松巴堪欽:《松巴佛教史》(藏文)[Z],蘭州:甘肅民族出版社,1992年,第668頁。
[8] 智觀巴·貢卻乎丹巴饒杰:《安多政教史》(藏文)[Z],甘肅民族出版社,1987年,第24頁。
[9] 吉邁特卻:《隆務寺志》(藏文)[Z],青海民族出版社,1988年,第116頁。
[10] 智觀巴·貢卻乎丹巴饒杰:《安多政教史》(藏文),甘肅民族出版社,1987年,第22頁。
[11] 贊布·頓珠嘉措(1613—1665),是湟水北邊主要的格魯派寺院廣惠寺的修建者,原籍是前藏噶哇東,自幼出家,在哲蚌寺郭莽扎倉學習佛法,后參加塔布扎倉學習。在西藏三大寺久負盛名,五世達賴喇嘛對其贊譽有加。后按照五世達賴喇嘛的旨意前往青海,在塔爾寺、佑寧寺、仙米寺等擔任過法臺,并在今海北藏族自治州門源縣境內(nèi)修建了朱固寺。1650年,37歲的贊布·頓珠嘉措在青海厄魯特蒙古部落首領賽欽洪太吉等人的支持下,在今湟水流域大通縣境內(nèi)修建了廣惠寺。后來五世達賴喇嘛取道青海進京時曾在此寺為僧眾講經(jīng)授法,支持了贊布·頓珠嘉措在這一區(qū)域的傳法事業(yè),從而廣惠寺逐漸發(fā)展成為一座下轄很多屬寺的格魯派大寺,贊布·頓珠嘉措自己也成為青海格魯派歷史上有影響的人物之一。
[12] 金巴嘉措,是湟水流域格魯派主要寺院弘善寺的修建者,原籍在西藏聶塘寺附近,明末按照五世達賴喇嘛和四世班禪大師的授意,前往遠在東北的盛京傳法,為格魯派和清室取得最初的聯(lián)系,并被清室奉為上師。清入關后,封金巴嘉措為灌頂上師,資助其修建了弘善寺。由于與清王室的這一特殊關系,弘善寺自清代以來一直受到清廷及地方勢力的支持,香火極盛,形成了很多屬寺。
[13] 嘉色活佛敦悅卻吉嘉措,是西藏塔布人,早年學經(jīng)于塔布扎倉,后按照第四世班禪大師洛桑卻吉堅贊和第四世達賴喇嘛的指派,前往青海,在今互助縣境內(nèi)修建了著名的佑寧寺。佑寧寺在歷史上成為安多藏區(qū)最大的格魯派寺院之一。
[14] 三羅喇嘛桑杰扎西(元末—1414),是西藏山南卓垅人,早年來到青海湖海心山長期修行,后來到今樂都南川地方,后來被明廷冊封為西寧僧綱司都綱,1392年在樂都修建了瞿曇寺,隨后其家族也遷徒至此,在明王朝的扶持下,瞿曇寺逐漸成為該區(qū)域內(nèi)政教合一的大寺。
[15] 加哇喇嘛桑洛巴根敦仁欽(1571—1640),這是龍合寺的修建者,故鄉(xiāng)安多,但找不到具體的出生地,《安多政教史》中記載:“出生于藏歷第十繞迥鐵羊年,二十歲時前往衛(wèi)地,學習佛法并獲得了林賽噶舉學位,二十九歲時上任哲蚌寺加哇喇嘛職位,三十四歲時回朵麥……四十九歲土羊年時修建了該寺院……”。后世把加哇喇嘛根敦仁欽尊稱為“古雪合加”,有了古雪合加轉世活佛系統(tǒng)。
[16] 第一世藏班智達丹巴嘉措(1737—1780),是青海藏阿柔部落出生的人,早年學經(jīng)于隆務寺,后來前往西藏拉薩,入色拉寺杰巴扎倉深造,于1762年獲得拉然巴格西學位。返回故鄉(xiāng)后在青海和碩特蒙古部河南親王的支持和資助下,在今同德縣境內(nèi)修建了石藏寺,并同時在寺內(nèi)創(chuàng)辦了顯宗學院,后世被追認為活佛,成了藏班智達活佛轉世系統(tǒng)。
[17] 第三世拉莫活佛阿旺洛桑丹貝堅贊(1660—1728),出生于青海貴德境內(nèi),自幼被五世達賴喇嘛和拉莫護法認定為第二世拉莫活佛的轉世靈童,12歲時前往西藏,受戒于五世達賴喇嘛,在哲蚌寺郭莽扎倉學習佛法,后由于生病返回家鄉(xiāng)。20歲時,再次入藏。1680年返回家鄉(xiāng),在戴青昂所的資助下,于1682年修建了拉莫德千寺,并從古魯寺遷來顯宗學院,擴大了寺院的規(guī)模。1705年,前往北京,被清廷頒發(fā)“擦罕諾們汗”的詔書,并封為扎薩克喇嘛,1714年在塔爾寺?lián)蔚谄呤肋_賴喇嘛的受戒堪布。德千寺逐漸成為黃河下游地區(qū)屬寺最多,勢力最強的格魯派主寺。
[18] 第一世夏日倉噶丹嘉措(1607—1677),出生于同仁和日拉倉部落,自幼出家,11歲時隨其叔大成就者曲巴仁波切前往西藏,入甘丹寺強孜扎倉。1627年返回故鄉(xiāng),繼續(xù)在安多藏區(qū)的多位佛學高僧跟前學習佛法,逐漸聲望大震,被稱為“智欽”或“雅杰”。1630年,噶丹嘉措在隆務寺創(chuàng)辦了顯宗學院,并出任堪布,講經(jīng)說法,從此隆務寺開始有了學修學院,成為一座規(guī)模較大的寺院,逐漸在隆務河流域修建眾多屬寺。夏日倉自己被后世追認為第一世夏日倉活佛,有了轉世系統(tǒng)。
[19] 蒲文成:《青海佛教史》[M],青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305頁。
[20] 智觀巴·貢卻乎丹巴饒杰:《安多政教史》(藏文),甘肅民族出版社,1987年,第56頁。
[21] 同上,第57頁。
[22] 色多洛桑崔臣嘉措:《塔爾寺志》(藏文),青海民族出版社,1983年,第52頁。
[23] 同上,第53頁。
[24] 此數(shù)據(jù)來源于《甘青藏傳佛教寺院》[Z],蒲文成主編,青海民族出版社,199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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